“边学边管”的金融监管新思维
白士泮
监管机构和私营部门应成为可信赖的合作伙伴。科技创新发展初期,监管者要确保创新“在位”,要置身于创新洪流之中,跟上创新,透彻了解技术创新最新发展趋势,以便能及时为行业设定统一标准(standardization),并倡导创新产品之间的兼容性或互操作(interoperability),引导企业创新链整合协同发展,以打通技术应用通道,从而放大技术创新成果,为社会与消费者取得更大化的福利。
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很了解这一点,所以之前推动支付服务业者协调合作,在2016年推出统一阅读器和在2018年推出全球首个统一支付二维码——SGQR,允许不同支付服务机构的信息系统和应用程序,能互相沟通兼容操作,提高效率方便客户。
国会不久前通过的《支付服务法2019》赋权予金管局,有权指示主要支付服务机构使用通用平台或采用统一标准,以实现支付系统间的互操作性,造福消费者。
监管者应切记不是为了监管而监管,监管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发展。金融科技的监管也需要智慧与创新。鉴于技术高度动态发展的性质,至关重要的是,政府和私营部门必须共同努力,成为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和解决方案的共同创造者,而不仅仅是坚持监管者和受监管实体的传统角色。
金融科技的发展尤其初期阶段瞬息万变,加上金融科技起步公司的合规性不确定,须要监管机构与金融科技业者合作,并肩作战,监管者“边学边监管”,及时判断並促进新的科技解决方案或产品的合规性,在合规与创新,在监管与发展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。
金融科技包括许多不同的技术,这些技术会带来显著不同的风险,例如数字货币和数字支付的身份问题,P2P众筹的投资者保护和作弊问题,大数据的网络安全问题,分布式账本(distributed ledger)的隐私和黑客攻击问题等等,监管法规必须具有针对性并基于技术所带来的风险而制定,不能采取“一刀切”单一化对待所有金融科技企业的监管方式。
因此,金融监管者对于各项科技的发展与融合,只要在不影响大局的前提条件下,如造成金融市场动荡或影响公众对金融市场或中介的信任等,都必须要有试错的、做实验的心态和思路。金融科技的发展初期尽量以“软”规则,如指导原则或劝告方式引导科技的创新发展。
如果能够关注整体市场的宏观数据收集和分析,密切监察市场垄断或系统性风险等,将能帮助监管者及时出台对策,事先防范和化解所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风险。“预防胜于治疗”,尽力減少事后“粗暴式”的行政干预,有助于人们对金融科技和发展市场经济的信心。
作者简介
白士泮博士系新加坡国立大学/南洋理工大学客座教授、亚太未来商学院教授、新加坡电脑协会人工智能道德规范审查委员会委员、新加坡特许金融科技师(CFtP)专业资格专业委员会委员、新加坡前金融管理局银行监管署署长、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学院创院院长、新加坡沈基文金融经济研究所副所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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